对很多买房人来说,收楼即维权似乎已成常态。
很多人买完房就不再过问项目,导致一些问题不能在前期就解决,所以很多业内人士建议,住房维权也可以前置。
近些年来,开发商都热衷于举办工地开放日,为客户展示透明工地。作为业主,在参加工地开放日时,不是简单地参观,而要善于发现问题,例如开发商偷换外立面材质,有业主前期发现即维权,已有成功案例。
豪宅研究院院长朱晓红也曾发表过“住房消费维权前置的思考”。
他认为,除了消费者要具备维权意识、维权知识以外,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以下监管与治理工作:
一·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体系。比如,住房消费市场的维权活动,向谁投诉,谁来仲裁?反馈信息的最长时限是多长?不解决投诉无门,投诉无效,投诉不便的问题。维权就会低效或无效?甚至会激化社会矛盾。比如,业主因投诉渠道不通,或者是主管部门回应不及时,就直接采取砸售楼部方法解决……
二·政府要指定住房品质优劣的鉴别机构,对住房品质问题的纠纷与认定,并要明确解决方法,赔付标准,责任主体。
三·其次是大力提倡契约精神,要定期不定期抽查购房合同及住房租赁合同。对一切霸王合同与设置合同陷阱的现象要坚决打击,即刻纠正。并与相关企业、机构信用考核挂钩。
四·维权教育与宣传要贯彻始㚵,要把受众扩大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代理、相关服务机构,提醒他们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必要性,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规违法成本及品牌毁誉。把维护住房消费权益活动前置,去治未病之病。不发生损害是最好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