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21年财政工作,研究部署2022年财政工作。
会议在总结2021年财政工作时指出,加强财政政策调节,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达到1万亿元;做好房地产税试点准备工作。
非居住房地产试点期间沿用旧条例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12月13日,中国人大网发布《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同日,还发布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10月22日在会议上对该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两份文件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中备受关注的问题作了解释,并对试点实施路径作了明确规定,非居住用房地产在试点期间将沿用旧条例,强化房地产调控需求侧管理,由试点地区制定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减除标准等具体实施细则。
新增支持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对于2022年的财政工作,会议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重点把握好六个方面:一是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二是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提高支出精准度。三是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五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节俭办一切事业。六是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
会议还要求,2022年,要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找准政策发力点,加强政策协同,扎实做好以下十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对市场主体支持,加大政策实施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实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继续实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新增支持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着力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
二是充分挖掘国内需求潜力,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拉动有效投资。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推动消费持续恢复。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
三是加强风险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对化债不实、新增隐性债务的要严肃问责,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推动财力向基层倾斜,继续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效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配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四是强化会计质量监督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五是优化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六是突出保基本兜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七是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八是完善生态文明财税支持政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九是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十是深化国际财经交流合作,坚定维护和增进国家利益。
征收原则 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强化房地产调控需求侧管理,稳定市场预期,为今后全国统一立法积累经验、创造条件,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征税对象 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非居住房地产试点期间沿用旧条例。
征收方式 由试点地方探索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减除标准。
试点地区 选取一线城市的可能性更大,少数个别可能是二线三线城市。
试点期限和启动时间 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