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佛山举办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宣传活动,现场发布2020年佛山市十大消费投诉举报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避开“陷阱”。
商家售卖口罩不明码标价、贷款中介擅自拨打消费者电话进行推销、美容院诱导申请“美容贷”、早教中心和健身房收取预付款后跑路……针对这些常见的消费问题,佛山公布了案例处理结果,并发出消费“避坑”提示。
房地产项目作为大宗资产,该领域的消费维权事件也备受市民关注。十大案例中便有涉及地产违法广告、房屋装修质量问题的个案。佛山市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投诉商品房销售宣传单张及宣传展板上含有“1小时到香港”“2021年广佛环线通车,项目往南站仅10分钟”等宣传广告内容,被罚款12万元。
315现场咨询活动。华声宇 摄
以下为部分案例情况:
◎佛山市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一、案情简介
佛山市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投诉商品房销售宣传单张及宣传展板上含有“1小时到香港”“2021年广佛环线通车,项目往南站仅10分钟”等宣传广告内容,且宣传单张称商品房为全屋智能化装修,但实际交付的只是装修普通的公寓。经查,当事人在销售过程中,一是没有准确、清楚、明白地说明商品房装修为可选择性内容,二是以项目到达香港、南站所需时间进行广告宣传,构成违法广告。
二、处理过程及结果
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没有准确、清楚说明商品服务内容的违法行为,罚款3万元,对当事人以项目到达香港、南站所需时间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2万元处理。合计共处罚款15万元。
三、消费警示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不能完全相信开发商发布的宣传广告。个别开发商为了增加销售量,可能会使用夸大性、误导性的违法违规广告诱导、欺骗消费者。消费者因广告宣传而对商品房有购买意愿的,必须到实地进行考察,仔细核实广告内容,并认真确认商品房合同条款,核实无误再决定是否购买。在验收时认真核实商品房情况是否与合同约定交楼标准一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
◎佛山市某开发商销售的房屋装修质量存在问题、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一、案情简介
A先生在佛山市购买了一新建商品房,于2018年底前往收楼。A先生对房屋装修质量不满意,向某开发商提出多处整改意见,后因开发商拖延,维修质量未能达到A先生要求,A先生超过一年无法收楼。A先生向住建部门投诉某开发商的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认为装修工程质量存在缺陷导致其逾期无法完成收楼,并质疑房屋交付的合法性。
二、处理过程及结果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才可以交付使用。A先生质疑房屋交付的问题,经住建部门核查,该房屋已完成竣工验收,符合交付条件;A先生反映的房屋装修质量问题,开发商应从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责任,A先生可对存在问题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因此,A先生提出的房屋装修质量问题,开发商须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三、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带装修的商品房时要注意:
一是购房时除了看样板房装修样式外,更要了解清楚房屋装修交付标准和房屋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内容;
二是收楼时区分房屋的具体质量问题,如果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如果属于普通的质量问题,开发商仅承担修复责任;
三是收房时,购房者应仔细阅读《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认真看清房屋质量标准、保修期、保修范围等内容,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及时与开发商沟通,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若收房后发生纠纷,《住房质量保证书》是十分重要的证据。
◎佛山市高明区某健身中心预付卡的风险防范案
一、案情简介
2020年7月,收到20多名群众反映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的某健身中心突然关闭停止对外营业,导致已付费会员无法正常使用会员权益,要求健身中心继续提供服务或退款,遂向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二、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经该局工作人员了解,该健身中心因与场地出租方的物业管理存在纠纷,在解决过程需临时关闭,不能对外营业。后经该局多次介入调解,成功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健身中心开门营业继续为会员提供服务,并为部分要求退费的会员进行了退款处理。
三、消费提示
一是市民参与各类预付式消费前,应了解清楚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尽量选择规模较大、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好、经营状态佳的企业,不可因某商家优惠幅度较大而忽视了潜在的风险。
二是签订预付式消费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有关会员细则、服务合同等格式文本,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特别要注意其中的限制性规定,不要被经营者的各种优惠条件所迷惑。
三是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尽量避免一次投入过高,承担过大风险。同时,注意在消费过程中,保留好服务细则、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据,每次消费完毕后让商家签字确认,以防卡内余额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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