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教育局日前发布了“佛山市第一中学2019年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根据通知,今年佛山一中面向全市招收498名指标生,按各区应届初中考生生源比例分配到五个区。
通知表示,佛山一中安排50%的普通生计划面向全市招收指标生,50%的普通生计划即498人,按各区应届初中考生生源比例分配到五个区,各区指标生分配名额如下:禅城区62人,南海区177人,顺德区181人,三水区47人,高明区31人;各区教育局应将指标生名额按比例分配给区内各个初中学校,原则上每校至少1人。
指标生条件:初中应届毕业并具有本市户籍或享有同等报考资格;必须参加佛山市2019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应在B等级(含B等级)以上;在同一所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学籍的档案资料;所在初中学校没有违反办学行为规范。
录取办法:指标生的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录取时间及程序遵循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统一安排。指标生按正取生录取。指标生的录取在佛山一中普通生分数线划定后,降15分划定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再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及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佛山一中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具有指标生分配名额的初中学校,所分配的名额没有完成的,名额自动失效,不再补录。
文章来源于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