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发布2019年上半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其中实际成交价格继续按建筑面积计算,起征点每平方米比2018年下半年上调1583.9元,为16520.9元/平方米。
顺德区普通住房优惠政策标准每半年调整一次,是界定普通住房和豪宅的主要依据,故被业界称为“豪宅税”。按照顺德区政府审定的2018年下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制定了2019年上半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按照相关规定,顺德区2019年上半年商品住房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为: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16520.90元/平方米。
以上三个条件中出现变化的为成交价格方面。顺德区2018年下半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为14937元/平方米,2019年上半年上调1583.9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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