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精神是商业文明的基础
在“三期叠加”以及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原先持续高增长的环境发生了变化,比如房价出现了调整,债务违约频现等等,这是正常的市场波动,但是一些在市场波动风险中受损的人,制造了匪夷所思的“维权”现象。
最近,安徽等地一些城市业主因为开发商降价销售同小区一手房,开始搞集体“维权”。而在一年前,也是这些业主蜂拥而至抢夺房源,甚至有些地方需要抽签决定是否能够买房。房屋买卖是市场交易,并非强买强卖,房屋价格也不可能只升不降,但是,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每次房价回调,都会有一批批的业主打砸售楼处,要求退房、补差价。在中国,通过集体闹场“维权”或者说“索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利益”,是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
更早之前,一些理财亏损的客户也站出来向相关部门要说法。事实上,理财投资是市场行为,高收益对应高风险,不能理财赚了钱、住房升值就是自己的,赔了就要开发商、政府给“赔偿”。“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只要没有合同欺诈等问题,应该风险自担,如果有异议应该通过法律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通过类似撒泼打滚等行为向有关部门施压干预。
契约精神是商业文明的基础,在法治的形成过程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也是市场经济用法治维护秩序的历史源头。在现代社会,如果法治环境不完善,也会反过来导致市场与社会契约精神的丧失。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建设不断进步,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策导向,尤其是经济环境变化过快,出现了一些契约精神缺失的现象,这亟需以更快的步伐来完善法治。
自十八大以来,中国持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改革,提出了包含全面依法治国在内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十九大进一步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此,新成立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
专门研究和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并进一步要求全社会“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
要实现全民守法,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就需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同时也要强化政府与执法部门的法治精神。
契约精神不足也与传统文化有关。首先,中国古代是以家族族长或乡绅进行治理的社会,重视权威和德化而非规则。计划经济时代,单位成为新的治理者,养成了有问题找单位处理的习惯。即使某些时候有明确的合同和规则,也习惯找领导与单位评理,进入市场经济之后则倾向找关系。在解决问题时,更重视权力和人的作用,而不是法律和规则。
其次,现代社会很多与契约、法治等有关商业或社会纠纷,很容易被社会道德化,一些基层执法部门也喜欢用和稀泥的态度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比如乘警在处理高铁占座事件时就称之为道德问题。由于司法成本过高,导致理性的人不会做“秋菊”,导致日常生活中人们的法治意识不足。
其三,在相关市场领域,一些人使用“闹”的方式施压,希望相关部门出面来干预商业纠纷,实现个人利益。比如理财亏损和住房降价的人群就是这样的行为。
此外,还有一些人为自己不遵守契约的行为高调辩解,如声称国情不同,情怀所致等等,但背后总会藏着一个“利”字。事实上,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这些现象越来越不能接受,在社交媒体和主流舆论当中,要求遵守契约,尊重规则以及呼吁法治完善的声音越来越多,并通过社会舆论构成了一种倒逼机制,正在有力的促进全民守法社会的形成。
关键的因素是,执法者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违背契约、不守规则以及无理取闹的人付出法律代价,才能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并最终实现全面依法治国。
市场经济的实质就是契约经济,只有遵守契约与规则,才能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才能保护产权与知识产权,鼓励市场创新,激发市场主体与全社会的活力与动力,也只有具有了契约精神,市场才会建立在信用基础上,提高运行效率,从而建立现代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