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快到了,不少新人扎推国庆结婚,不少小伙伴都收到红色炸弹。政务君送上婚姻登记大厅常办业务指南,趁着离国庆还有一周时间,去领个证还来得及
一、结婚登记办事指南
(一)审批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并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男女双方其中一方具有狮山镇户籍的国内公民;
3、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4、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申请材料: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原件2份,姻登记机关提供)
3、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色合影照片)
(三)备注说明:
1、若当事人办理过离婚手续的请先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户籍窗口变更其婚姻状况为“离婚”,并请附带离婚证件:①民政部颁发的有效离婚证;②人民法院作出有效的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和离婚生效证明书;
2、若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目前配偶已死亡的,请先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户籍窗口变更其婚姻状况为“丧偶”。
3、户口簿与身份证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请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窗口更新信息。
二、离婚办事指南
(一)审批条件: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男女双方其中一方具有狮山镇户籍的国内公民;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申请材料:
1、《结婚证》(原件2本)
2、《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原件1份,登记机关提供)
3、《离婚协议书》(原件一式3份)
4、半身免冠单人照片(男女方各提交2张红底(或蓝底)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备注说明:
1、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2、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要求用A4纸打印不能涂改),可参照婚姻登记处提供的离婚协议书式样。
3、户口簿与身份证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请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窗口更新信息。
三、补领婚姻登记证办事指南
(一)审批条件:
1、男女双方其中一方具有狮山镇户籍的国内公民
2、当事人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为狮山镇婚姻登记处
3、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归狮山镇婚姻登记处保管
(二)申请材料:
情况1:当事人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
1、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材料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必选)
2、《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原件1份,必选)
3、半身免冠单人照片(提交2张红底(或蓝底)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必选)
4、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三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色合影照片,必选)
5、当事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必选)
情况2:委托他人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
1、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材料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必选)
2、《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原件2份,必选)
3、半身免冠单人照片(提交2张红底(或蓝底)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必选)
4、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三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色合影照片,必选)
5、当事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必选)
6、委托书: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原件1份,必选)
7、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必选)
(三)备注说明:
1、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档案遗失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具体样式请咨询婚姻登记处。
2、因补领婚姻登记证因应登记时间、档案存放位置、申请人户籍等导致办理流程差异较大,故如需申请补领结婚登记证,请务必先咨询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狮山镇狮城路3号1楼行政服务大楼婚姻登记大厅
咨询电话:8668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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