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房企违规卖房的问题,佛山住建局近日发布了《关于重申房地产销售秩序加强销售现场公示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特急通知。除了规范卖房秩序外,应承诺车位的销售,便于购房者对车位进行合理预期。
通知指出,自今年5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项目预售时,必须提交《佛山市商品停车位(库)销售意向书》供区住建管理部门审核,意向书中除了要承诺销售价格区间、最高销售价外,必须承诺车位销售均价,便于购房者对车位售价进行合理预期。
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停车位的价格公示情况参差不齐,部分楼盘在签完购房协议后,也没有提供车位销售价格销售意向书。大多数楼盘则会将车位销售意向书在签完合同后向购房者提供,并要求购房者签名确认。而不少开发商提供的销售意向书中都存在价格幅度过大、没有均价的现象。以禅城一个单价1.3万元的毛坯房的楼盘为例,其销售意向书显示,单个车位价格幅度从15万~35万元,最低价和最高价相差超过20万元。由于该意向书并没有车位的平均价格,客户只知道车位的最低价和最高价。计划购房的冯小姐表示,“这个区间定跟不定基本没区别”。
购房者杨小姐表示,在当前开发商的物业大多设置了“只售不租”?限制、新建小区周边无其他车位可租的情况下,购房买车位已成为大多数自住家庭的刚需。杨小姐认为,车位应该参考房价,按照一定的价格比例进行定价,避免漫天要价的现象。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佛山汽车保有量已达228万辆。按户数计算,佛山平均每个家庭就有一辆车。
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玉发表示,车位应该由物价部门出台指导价格。此外,车位应该按照实用面积计价和收取管理费。徐玉发认为,车位定价参考房子毛坯价比例进行定价,是个可行的办法。同时,车位的价格不应高于住宅的价格。消费者在购房的时候,对车位价格也有了相应的预期。同时,此举也可避免楼盘卖天价车位的现象发生。